关于高级合伙人的概念(创始人、老板、法人、合伙人、股东、总裁等到底有什么区别?) 第1张


1、创 始 人

一般是指某个公司(包括组织、社团、基金等)的主力创立人,或第一个提出事件概念的人,或机构创办人。比如:马化腾是腾讯创始人、雷军是小米创始人,等等。

实践操作中,创始人可以成为股东、也可以成为董事长、也可以成为总裁、还可以成为创始合伙人。


2、法 人

一般是指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。企业一般可以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。其中,法人企业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。而非法人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责任,包括个体户、合伙企业等。

所以说,法人是一个特定组织,比如企业或社团组织,而不是指某个职位和个人。


3、法 定 代 表 人

一般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。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、总裁、总经理中的任何一个人担任,这就好像一个国家要有一个法定元首一样,这个元首可以称为“主席”,也可以称为“总统”,还可以称为“首相”,等等。

但是,他的最主要的职能就是代表这个国家行使法定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。


4、合 伙 人

一般是指以其资产(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)进行合伙投资,参与合伙经营,并依合伙协议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,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(或有限)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,合伙人制度包括普通合伙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种形式。

在中国实行合伙人制较早和较为普遍的是会计事务所、律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,比如德勤、普华永道、北大纵横、和君咨询,等等。但是,近年来很多实体经济也在积极尝试和探索合伙人制,比如阿里巴巴、小米、万科等,而且阿里和小米的合伙人制度正受到业界的热议和追捧。

合伙人制度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其组织形式灵活、人员规模可大可小、所得税政策优惠、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、增强合伙人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等方面。合伙人制相对于对传统劳动合同制而言,具有明显的灵活性和优势。

在实践应用中,有的企业根据自身需要把合伙人又细分为了业务合伙人、事业合伙人、高级合伙人、创始合伙人等不同级别和多个层次